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确保在危险废弃物发生流失、泄露、反应、扩散等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有序的处理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人员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由此产生的对师生人身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陕西科技大学实际情况,制定《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弃物或危险废弃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对人身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情况。
四、实验室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原则如下: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3、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各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五、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
危险废弃物意外事故,是指在学校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环节上,出现了危险废弃物的流失、泄露、反应、扩散等情况,即将造成或已经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害等情况,由相关人员鉴定后确定发生事故,启动预案。
六、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
1、Ⅰ级(重大事故):指事态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破坏生态环境可能波及校外,需要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2、Ⅱ级(较大事故):指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造成人员伤害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校园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坏,需要整合学校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3、Ⅲ级(一般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局部受到影响,单凭借学院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七、机构与职责
1、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2、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工作。Ⅰ级、Ⅱ级级突发事件由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Ⅲ级突发事件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管理,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4、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制定符合自身实验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适应专业需求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各实验室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5、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所有场所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将有关要求和举措传达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6、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实验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发生事故时应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教职工对本人所管理的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安全。
八、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及响应
1、各单位应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1)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做到早防范、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3)各单位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2、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是事件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单位为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
(2)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件上报机制,责任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态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处置。
(3)突发事件的上报机制为:报告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应急指挥中心—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I级事件还需加报党办校办,特别紧急的情况可越级报告,同时根据人员受伤情况拨打急救电话。
报告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件类型、危险源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③、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④、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校外报警救护电话:120(急救)、119(火警);
校内报警救护电话:86168120(校医务室)、86168119(校园火警)、86168110(保卫处)、8616832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常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开展现场救援和事态控制工作。
2、危险废弃物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电源和火源。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3、危险废弃物发生爆炸事故时,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报警,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十、事件调查与处理
1、在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根据领导小组指示,认真做好事件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2、学校或学院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依据《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