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安排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排查对象
校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基地、实验场所、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2019年元月4日—元月9日)
1.校内单位自查(元月4日-9日)
2.提交隐患自查台账和自查报告(元月9日下午5:3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至逸夫楼8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49@sust.edu.cn。)
3.学校上报《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元月10日)
(二)校内自纠及抽查(开始2019年元月11日)
省教育厅将选定若干学校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包括:
1. 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校管理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 选定检查对象。选定若干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4. 实施现场检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5. 意见反馈。检查组向高校口头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针对本次检查工作,请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所)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1.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2.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3.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
4.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含易制毒品)
6.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
7.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具体自查项目请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逐项进行核实核查。检查中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遗漏,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事求是填写自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学校现场检查时,将对近阶段安全检查中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尚未整改到位的违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对检查中出现的突出典型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统筹协调自查自纠及台账填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次安全检查工作。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86168668 邮箱:4249@su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