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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实验室(含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实验室、研究室等)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引导师生员工理性对待疫情,在科学有效的防控下有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要求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以下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前沿院、分析测试中心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政负责人或前沿院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确保做到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管理模式。

、强化责任落实,组建防控体系。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体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夯实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疫情防控漏洞,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验室(研究室)应急防控预案,各实验室(研究室)负责人应切实担负起实验室(研究室)安全与疫情防控的管理主体责任。做到实验室(研究室)安全责任落实滴水不漏,实验室安全防控体系密不透风。(以下实验室含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实验室、研究室等。)

、做好三个阶段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疫情防控未复学阶段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1、严把实验室使用审批或报备关

各学院要加强对实验室使用的统筹管理,原则上现阶段不开放本科实验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对科研实验室及科研仪器的使用进行审批或报备。

2、严把人员关

按照分时段、控人数的原则控制进入实验室内开展实验的人员,同一实验室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允许一定数量的人员同时开展实验。

3、做好长期未开放实验室环境、设备,以及化学药品、水、电、气等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疫情防控复学准备阶段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1、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每位责任人必须任务到位,将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在疫情防控期间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升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有效保障实验室整体安全的能力。

3、开展实验室消杀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开展实验场所消毒工作,消毒过程中应保证消毒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对实验仪器的保护,保证开学后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4、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尤其是要加强实验室重点安全区域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化工类、材料类、各研究室、实验室及分析测试中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实验仪器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大型仪器设备正常预约和使用,保障各项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分析测试中心要加紧仪器开放预约等相关工作的安排。

6、确保实验室消防设施使用正常。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

7、确保实验室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各学院务必做到化学品特别是易制爆、易制毒、剧毒药品、压力气瓶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到随用随购(领),降低危险化学品存量;库存危险化学品要做到科学分类、规范存储、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等要求。

8、做好危险废弃物的规范处置。各学院应按照按规收集、强化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保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回收上交,确保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置,特别是实验用动物尸体的规范处置。

9、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专人对此预案进行可行性演练。完善或修订实验室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化学品灼伤等应急预案

(三)复学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达到严把五关的要求

1、严把入口关

1)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在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学校健康要求的前提下,并且身体无异常症状时方可进入实验室。

2)在实验室楼宇的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加强发热患者和可疑病例的排查,一旦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应先立即上报,然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按学校疫情防疫领导小组的流程进行处置。

2、严把实验室人员关

1)进岀实验室楼宇需要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佩戴口罩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许其他人员进出实验室。

2)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消毒等工作。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卫生整洁,每天严格要求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对允许消毒的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尽可能分散人员,减少人员的密切接触度。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时,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人员交叉穿行。可采取错时错峰使用实验室的形式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实验教学由教务处、各学院及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若出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终止实验,及时上报院系和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3、严把物品关

凡是进入实验室的仪器、药品、耗材均要确保其符合防疫要求,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化学药品、实验用动物、实验用动物尸体及学院的化学药品暂存库(或周转库)等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4、严把环境关

积极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实验楼公共区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进行消毒并进行记录。

5、严把实验室安全管理追责关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安全自查与日常监管督查,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对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追究其直接责任,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

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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