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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备处公开服务承诺及限时办结实施办法

(一)实验设备处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是指招标采购、设备维修、实验室信息化平台等业务办理当事人到我处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三)对即办事项,在管理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在政策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及时对管理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并予以明确的说明和答复。

(五)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限时办结事项及具体要求:

1、实验设备维修

根据各学院的维修经费标准及相关的维修范围,办理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根据设备维修程序对申请人的设备进行审核论证。通过审核的设备由实验设备处或办理人联系厂家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由办理人填写验收表进行验收后,实验设备处即可报账。

1)设备维修申请审核:自设备申请后,如申请所需材料齐全, 2个工作日内办结。

2)设备维修:经协商若由实验设备处联系厂家进行维修,自设备维修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人。

3)设备维修报账:自设备维修完成验收,签字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

4)承办人:王宏选

2、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全部实验室,依据《陕西科技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学期针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实验室耗材清单进行分类整理,实施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上报耗材清单的审核、组织招标、协调供货、专业材料采购、补报材料上报及采购。

1)上报耗材清单的审核:自学院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组织招标:对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15日完成。

3)协调供货:自实验教师反应供货问题后,当场受理,2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回访。

4)专业材料采购:自实验教师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并安排采购计划。

5)补报材料采购:自实验教师上报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并协调供货。

6)承办人:王京

3、实验室信息化共享管理平台

面向全体师生提供实验室信息化共享管理平台服务业务,服务内容包括硬件设备(摄像头、门禁、刷卡器)的维修维护;软件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人的密码重置、新一卡通卡绑定、使用及资费查询。

1)硬件设备的维修维护:自教师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上门查看受理。

2)软件系统的维护管理:自教师申请指导或维护起,2个工作日内查看受理。

3)使用人的密码重置、新一卡通卡绑定、使用及资费查询。携带证件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4)承办人:李佳

(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并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告诫,并与年终考评挂钩。

1、对到我处来咨询办事的人员不理不睬、态度傲慢的、对来访者所提出问题不予释疑的;

2、对来访者漠不关心,不负责安排到有关岗位或帮助寻找经办人员的;

3、办事拖拉,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能马上办结的事,不予马上办理的;

4、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予说明,导致他人超过三次(含三次)到单位办事的。

 投诉电话:86168331    投诉邮箱:shebei@sust.edu.cn 

 

 

 

   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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