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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全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相关学院(中心)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430日—58日)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学院(中心)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逐条落实,认真排查。

2.各相关学院(中心)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请各相关学院(中心)于581200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bei@sust.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15月初)

校检查组对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教育部专家现场抽查(20215月)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请相关学院(中心)及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张老师、管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66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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