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要求,为切实消除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内的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现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
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目前学校部分教学科研工作已恢复正常,仍存在危险化学品,水、电、气、压力容器、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药品暂存室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场所日常通风、消毒、检查与维护工作。
二、自查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休停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排查实验室渗水、设备电路老化、气瓶漏气、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
2、对于目前使用中的实验室,重点检查实验学生的个人防护是否到位、实验操作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存储使用、实验废弃物是否及时移交、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实验用水用电用气是否安全。
3、对于实验室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整立改的应及时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负责人及落实时间,需要学校协助完成的整改项目应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三、提交自查台账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hebei@sust.edu.cn)。
如有问题,请联系张艳丽,联系电话:029-8616866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