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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8  点击: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在放假前,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劳动节期间各单位应安排值班人员每天对实验室进行检查。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劳动节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

三、加强用水安全管理,劳动节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实须关闭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四、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劳动节期间存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领用、记录及保管。

五、劳动节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经全面安全检查无误后,应关好水、电、门、窗并加封封条。

六、劳动节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或有研究生做实验的研究室,均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七、如遇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24小时值班电话:13709103030

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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